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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中夏清虚堂 北宋 · 韦骧
七言律诗 押虞韵
碧玉阑干白石除,虚堂潇洒聚书图。
窗明昼可窥蚊睫,檐静时闻噪雀雏。
凉吹东南生砌,繁阴朝夕在庭梧。
主人襟量清如水,此段幽佳称得无。
和中裕古鉴 北宋 · 韦骧
七言律诗 押先韵
君有青铜独可怜,规模奇古众疑年。
寒光不减虽(四库本作谁)人致,真鉴无期本自然。
秋水未堪方洞照,霜蟾应是恨长圆。
主人较艺还如尔,坐别嫫施丑与妍(以上《钱塘韦先生文集》卷七)
莫和中刑部致仕归吴兴 北宋 · 韦骧
七言律诗 押真韵
司刑华省健精神,容易飞章便乞身。
未老先休多有志,似君勇退几何人。
安车渐远京尘路,归棹仍追霅水春。
而我区区尚持禄,自惭乡境谩为邻。
吴兴月河杂题五首 其三 清 · 厉鹗
七言绝句 押鱼韵 出处:樊榭山房集卷第七
菱丝荷叶到阶除,颇羡才人此卜居。
惭愧月河为寓客,所闻前事不胜书(月河所闻一卷吴兴莫君陈撰)
陈睦事奏元丰四年七月 北宋 · 朱服
 出处:全宋文卷二二一七、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三一四
判刑部陈睦程伯孙详议官伯孙非试中刑法,于朝旨不应荐。
闻程氏家富,与以货交,又为婚姻之家,阴相请托。
昨章俞奏案不躬亲约法,止令议官莫君陈书名。
章惇案上,又令断官李世南代书。
且惇之父子有罪丽法,有司以应案文决正,而委曲回避如此。
乞付有司根治。
试中刑法人酬奖诏熙宁六年三月己巳 北宋 · 宋神宗
 出处:全宋文卷二四五三、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二四三、《宋会要辑稿》选举一三之一六(第五册第四四七五页)
试中刑法莫君陈迁一官,为刑法官
次四人送法寺试断案,或充提刑司检法官
次五人各循二资,十一人各循一资;
馀各不依名次路分指射差遣一次;
次止免试注官。
京朝官比类酬奖。
仍自今试法官断案刑名约七件以上,十件以下。
韩晋卿莫君陈刑部郎中 北宋 · 曾巩
 出处:全宋文卷一二三三、《元丰类稿》卷二二、《曾文定公集》卷二
敕具官某:刑者所以助治,而圣人之所尤慎。
中台参综,郎选甚高。
尔晓达吏方,宜在兹任。
夫惟笃于明恕,可以副朕钦恤之心。
其往懋哉,以祗厥叙。
可。
永嘉县君陈氏墓志铭治平三年十一月 北宋 · 王安石
 出处:全宋文卷一四二○、《临川先生文集》卷一○○ 创作地点:江苏省南京市
陈氏于苏州为大姓。
夫人者,太子中允讳之武之子,某官赠太常卿讳郁之孙,左赞善大夫讳质之曾孙,而太常博士王君讳逢之妻也。
聪明顺善,动有礼法,以不及养舅姑也,故于祭祀尤谨。
博士禄赐,尽之宗族朋友,不足,则出衣服簪珥助之而不言。
选饰妾御,进之不忌,然博士终无子。
盖吾闻于博士者如此。
博士之兄子如己子,哭博士三年,未尝如陈氏。
除丧大贫,显者求以为妻,族人强之,不可,又强之,则涕泣自誓。
居顷,感疾以死。
盖吾闻于博士之兄子景元者如此。
然夫人之行,非特出于二人之言,凡习陈氏、王氏者,皆知其为贤,而哀其志。
其封,曰永嘉县
其卒于苏州,以治平二年十一月九日,年三十八。
其葬,以三年十一月某日,从博士阊门西原
铭曰:
谷也从于此,丧也随以死。
归义与命,奚伤乎无子?